天南地北邵阳人网欢迎您!今天是
   
    
  
民生资讯
民生政策
民生呼声
赞助商提供的广告
图片信息
老乡企业推荐
您现在的位置: 天南地北邵阳人 >> 民生集锦 >> 民生资讯 >> 正文
隆回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补偿标准及程序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文章来源:中国隆回网   更新时间:2011-4-17 22:18:21  【字体:

 

一、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筹资标准:从2011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
2.缴费时间:农户应于上年度的11月30日前以户为单位缴纳下年度的参合资金,中途不得退出或参加。
3.缴费方式:农户可以自主选择“委托代缴筹资”(委托乡镇政府或金融机构从本户银行储蓄或结算帐户中代缴)、定时定点到村委会缴纳、村委会干部上门收取三种方式缴纳个人基金。
二、住院补偿标准及审批结算程序
1.住院补偿起付线、补助比例(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定点医院级别
乡镇
县级
市级
省级
外地县(含县)以下非定点
外地市(含市)以上非定点
补偿起付线(元)
100
300
500
700
800
1000
补偿比例(%)
75
65
55
55
45
40
2.住院补偿计算方法。住院补偿额=(住院总费用-不能纳入住院补助范围的费用-起付线)×补助比例。不能纳入住院补偿范围的费用指《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及《限制补偿的诊疗项目》费用。
3.住院补偿封顶线。每人每年累计补偿60000元。
4.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标准。
(1)对无责任方的意外伤害,经调查核实后,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补偿;
(2)对有责任方且应当由责任方承担医疗费用的意外伤害(包括工伤、交通事故)和打架斗殴、违法(包括无证驾驶)、犯罪行为等造成的损伤,一律不予补偿;
(3)对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调查取证困难,难以认定责任方的意外伤害,按住院总费用的15%给予补偿,最多补偿2万元。
5.部分单病种住院补偿标准。
(1)白内障手术治疗,不分医院级别,单眼定额补偿1200元(接受救助的患者除外)。
(2)符合补偿规定的骨折内固定术后,手术取内固定物(限1次),不分医院级别,定额补偿1000元。
(3)慢性鼻炎、副鼻窦炎、鼻息肉、鼻中隔歪曲、慢性扁桃体炎住院手术治疗(含激光、微波等治疗,限1次),不分医院级别,定额补偿500元。
以上单病种定额补偿纳入特殊门诊补偿范围。
6.住院分娩补偿标准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的,单胎平产限价收费600元,财政补助300元,新农合定额补偿300元;在县级医院住院分娩的,单胎平产限价收费850元,财政补助300元,新农合定额补偿550元;在中心卫生院剖宫产的,限价收费2000元,在县级医院剖宫产的限价收费2500元,剖宫产财政补助300元,新农合按住院病人补偿比例计算补偿,最高补偿1000元;病理产科按住院疾病补偿标准结算补偿。
7.住院、转院审批及补偿结算程序
(1)参合农民患病住院、转院、申请补偿时,须持本人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不予补助。
(2)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到乡镇合管办审批;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转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到县合管办审批。一般疾病应在住(转)院的当天办理审批手续,危重急症病人可先住(转)院,3天内补办审批手续,或电话报告县合管办,超过3天不予办理。
(3)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地医院住院的,必须在3天内向县合管办电话报告患者姓名、病情、住院医疗机构及联系电话等,经核实后方可享受补助。
(4)在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在出院的当天到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申请结算补偿。特殊情况(急诊转院、死亡)可在10天内补办结算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5)在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外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必须在出院后2个月内申请结算补偿,逾期不予补偿。住院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内的(意外伤害患者除外)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合管办结算补偿;住院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和意外伤害患者,到县合管办申请结算补偿。
(6)住院补偿应提供:患者户口簿、身份证、合作医疗证、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及代办人身份证,外伤病人还需提供外伤原因证明材料。
三、门诊补偿标准及审批结算程序
门诊补偿包括小额门诊补偿、大额门诊补偿、特殊重大疾病和慢性疾病门诊(简称特殊门诊)补偿三种形式。参合农民可以同时享受住院补偿和门诊补偿,但不能同时享受大额门诊补偿和特殊门诊补偿。
1.小额门诊补偿标准按人平每年12元的标准以户为单位限额使用,不得用于购买滋补品、保健品、其它商品或返回现金。
2.大额门诊补偿标准:单次疾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超过部分按30%的比例补偿,每人每年限补偿1次,最多补偿150元。大额门诊只能按单次疾病补偿,不能年度累计补偿。
3.特殊门诊补偿标准:
1)补助病种:①一类疾病:恶性肿瘤(癌症),白血病,尿毒症,肝硬化晚期,脑溢血、脑血栓形成、脑梗塞及其严重后遗症,各种器质性心脏病(合并心衰,心功能Ⅲ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②二类疾病: 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癫痫,精神分裂症,无并发症的糖尿病。
2)补助标准:特殊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部分按60%的比例补偿,一类疾病每人每年最多补偿1200元;二类疾病每人每年最多补偿600元。
狂犬疫苗接种定额补偿100元,纳入大额门诊补偿范围;新发肺结核辅助治疗费(限在县疾病控制中心接受免费治疗的患者)按70%的比例补偿,每人每年最多补偿560元,纳入特殊门诊补偿范围。
4.门诊补偿程序
1、参合农民必须持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选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申请结算门诊补偿。
2、小额门诊限在乡、村两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补偿;大额门诊限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补偿,特殊门诊限在县及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凭门诊病历、发票、清单(处方)、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资料,到乡镇合作医疗办申请结算。

(责任编辑:王晓)

(稿件提供:县卫生局 - )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温馨提示:匿名发表不需要注册.
    姓 名: * E-mail: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A天南地北邵阳人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  帮建网站  |  友情链接  |  网站盟联 | 免责声明

       电话:0731-4129945    QQ:768754732    邮箱:768754732@qq.com  湘ICP备15003355号-2    技术支持:长沙鼎誉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