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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明确政府解决就业需承担六方面责任 | |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文章来源:邵阳人网 更新时间:2011-4-29 21:23:23 【字体:小 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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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9日15时,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就业促进法》及实施准备工作的有关情况。 [网友 jane11]各国法律对政府在就业促进中的责任都有规定,就业促进法对各级政府规定了哪些责任?劳动保障部门作为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该法的实施过程中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如何履行好这些责任?
[张小建]我想《就业促进法》涉及到和就业有关的方方面面,比如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组织等方方面面。但实际上最主要的是要明确政府在解决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就业里承担什么责任,这个责任在《就业促进法》里的总则和相关章节里也明确了六个方面:
一,明确政府要把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时候必须把就业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比如我们说一个城市的建设很重要、经济发展、GDP发展很重要,但是这个城市的就业问题解决得怎么样,老百姓的就业率高不高,失业率能不能控制住,应该把这个作为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最重要的指标。有的专家甚至讲《就业促进法》实际上就是把就业放在各级政府解决民生最优先的位置,我认为这个评论是正确的。
二,我们的政府要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来促进就业。政府的作为主要是通过政策来引导社会各方面,来规范社会各方面,来鼓励和支持劳动者更多的就业。在这方面政府能不能拿出一整套积极的就业政策,并且很好地实施、落实,让它取得效果,这是政府的第二个重要职责。
三,《就业促进法》规定政府要为劳动者提供公平就业的环境。这个公平就业的环境首先就要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相应的规范。就业是一个市场行为,但是政府对市场的管理和规范是必要的,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就业的公平,反对就业歧视。
四,要为劳动者提供很好的就业服务,特别是强调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就是指免费为劳动者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就业服务。
五,所有的就业最终要取决于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本领如何,政府不可能包揽每一个老百姓的就业,但是政府应该为老百姓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就业能力、创业能力提供条件。所以搞好职业教育和培训这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责。使劳动者能够提高他的就业能力,从而能够为实现就业提供条件。
六,我们在市场就业中总是有一批困难的群体,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和一般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可能竞争不了,因为各种原因,包括家庭困难、身体素质以及本身年龄比较大等各方面原因造成他成为一个困难群体。那么市场就业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要承担最后的责任,就是要给这些确实困难的就业群体人员提供就业援助,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通过提供就业援助的服务,通过开发公益性的岗位,比如现在社区里的保安、保洁、保绿这样一些岗位,不需要技能特别高,但是一般的劳动者或者技能不高的劳动者又可以直接进入,开发这些岗位安排这些困难群体就业。特别是在这次《就业促进法》中提出保证每一个家庭至少有一个人就业,这实际上为我们国家各级政府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你要保证你这个城市或者地区的每一个家庭至少有一个人就业,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处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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