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会名称:邵阳县(长沙)经促会慈善助学分会,简称芙夷慈善助学会。
第二条 本会宗旨:联络组织邵阳县籍在长老乡,开展慈善爱乡募捐活动,资助家乡特困家庭想读书会读书的孩子上学成才,资助特殊特困弱势乡亲走出困境,改变人生。
第三条 慈善助学口号:慈善助学,帮最需要帮助的人!积善积德,做最高尚快乐的人!
第四条 资金来源:邵阳县籍在长成功企业家的慈善捐赠;在长老乡们个人捐赠;争取省内外单位或爱心慈善人士的捐赠。
第五条 捐赠方式:捐赠人可以选择参加集中捐款和结对子资助到人两种方式任一种,也可以多人联合指定资助某一个受助对象。
第六条 机构设置:老乡个人捐款400元以内献爱心,捐款500元以上可成为芙夷慈善助学会会员。根据慈善助学贡献情况民主推选会长,荣誉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等理事会机构人员。会长为本会总负责人,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主持日常工作,秘书长负责本分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分会重大活动均需事先向经促会会长、执行秘书长报告。
第七条 资金管理:由秘书处配合常务理事会推举的义务兼职会计、出纳、监察、密码印鉴员等财会成员共同管理好慈善助学资金。所募慈善资金存入银行,只有每年秋季慈善助学捐赠发放一次,由会长、荣誉会长、副会长集体签字才能取款,其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动用。健全财务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八条 实施程序:助学对象为邵阳县籍应届高中毕业考取大学本科以上学校、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推荐,村、乡出具证明,县民政局、教育局审核提供差额名单,本会进行考察斟选公示,最后集体研究确定助学对象。每年秋季开学前举行公开扶贫助学仪式,县分管教育领导、经促会负责人和芙夷助学会会员代表出席。资助特困家庭中学生、资助特殊特困弱势乡亲参照以上实施程序执行。
第九条 本会和捐助人与被救助人的联络方式
1、捐助人在自愿基础上可提供正确、有效的联络方式给芙夷慈善助学会,其中包括联系单位、通讯地址、电话、Email。此资料只做存档联络之用,不交予受助人。
2、芙夷慈善助学会可将受助人的具体联系方式交给捐助人,以便捐助者作联络与考核之用。
3、受助人联络捐助者,应通过芙夷慈善助学会转达,没有捐助者允诺,受助人不能打听捐助者的联系方式。
第十条 舆论宣传:在县电视台、《邵阳人》报、《长邵信息》、天南地北邵阳人网站等媒体公布慈善助学捐款人员名单及金额、进行公开表彰。慈善助学会会员优先参加邵阳县(长沙)经促会重大活动(包括每年春节同乡联谊会),对捐款助学贡献突出的老乡企业家,会同省内有关媒体进行特别推介。
第十一条 争取外援:欢迎县籍以外的友好爱心慈善人士,参加我们扶贫助学活动,凡捐款1000元者可成为我会荣誉会员,捐款多于5000元以上的,可成为我会荣誉理事、荣誉会长、荣誉顾问,共享壹千多名邵阳县在长乡友的友情资源。
第十二条 慈善助学热线:0731-2417669 13308455349
第十三条 本会章程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经上级管理单位批准后生效。本会终止活动时,须经理事会通过,并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后,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社会团体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终止后的剩余资金,在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管理机关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