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的主要意见是对日强硬。在给国内的公函里,何一再强调先发制人,认为“今日本国势未定,兵力未强”,与之争衡,尚有胜算;如果“隐忍容之,养虎坐大”,他日后悔莫及。
与国内袖手空谈的爱国清流的“强硬”不同,何如璋的这种立场背后,有其对日本国情的深切分析。在他看来,日本必不敢与清廷开战,理由有四:1、日本国力远逊中国,全国浮水收入不及中国三吴一隅;2、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债台高筑,若开战,则须以现金向西洋各国购买军械,日本无力作此无米之炊;3、日本军队实力不够,常备陆军不过3.2万人,海军不足4000,军舰多朽败不堪行驶……;4、日本国内内乱频繁,无力对外开战。
应该说,除了对日本军备的描述偏低不够准确之外,其余情形大致符合日本当时的国内现状。财政危机、士族、农民屡屡武装暴动,政局动荡的日本,确实无力应付一场实实在在的对外战争。
对此日本的外交人士也持相同的看法。日本驻天津领事竹添进一建议日本政府“断然弃和开战,压之以兵,威服清帝国,缔结新条约,使我国占有充分之权利”,但其如此建议的理由却是:全面对清开战,财政上无力支撑,而且妨碍清日贸易;故而真正的良策是“虚张开战之声势”,以使清帝国屈服。换言之,日本也自知无力与清廷开战,但却寄望于虚张声势,对清廷收取恐吓之效。
【李鸿章:争小国区区之贡,乃博取虚名的无谓之举】
与何如璋极力主张对日强硬不同,李鸿章的意见是:
“中国受琉球朝贡,本无大利,若受其贡而不能保其国,固为诸国所轻;若专恃笔舌,与之理论,而近今日本举动,诚如来书,所谓无赖之横,契狗之狂,恐未必就我范围。若再以威力相角,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不暇,亦且无谓。”
李的言下之意是没有必要为贪图琉球朝贡的虚名而使国家蒙受无谓的损失。在李鸿章看来,琉球自明末开始同时与中国和日本萨摩藩保持朝贡关系,但对清廷来说,这种松散的朝贡关系并无实际利益,故而,李鸿章认为:“即使从此不贡不封,亦无关于国家之轻重,原可以大度包之”,“琉球地处偏隅,尚属可有可无”。
故而,李鸿章的处理意见较之何如璋要“温和”得多。何曾经向朝廷提供了处理琉球问题的上中下三策:上策是“先遣兵船责问琉球,,征其入贡,示日本以必争”;中策是“据理而言,明约琉球令其夹攻,示日本以必救”;下策是“反复辩论,徐为开导,若不听命,或援万国公法以相纠责,或约各国使臣与之评理,要于必从而止。”李鸿章最后选择了下策,寄望于《万国公法》而不愿采取“激进”措施:
“若言之不听,再由子峨(何如璋)援公法商会各国公使,申明大义。各使虽未必助我以抑日本,而日人必虑各国生心,不至灭琉国而占其地。”
【郭嵩焘:免除琉球的朝贡,保护其独立】
琉球灭亡之际,因赞誉西方民主政体而被被举朝士大夫目为汉奸、卖国贼的郭嵩焘,刚刚迫于压力辞去了驻伦敦公使之职返回中国。在一封给李鸿章的书信里,郭表达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和处理意见:
“日本既改球为县,前议当小为变通,而要必以宽免入贡为之基,一面遣派使臣会同各国公使保护琉球,听其自主”;“不令入贡中国,亦不令入贡日本,琉球臣服中国已久,宜中国主其议,以保护琉球为义,不足与争朝贡。”
概而言之,郭嵩焘的意见是:免除琉球对中国的朝贡,解除彼此间的藩属关系,令其独立自主。
李鸿章对此深表赞同,致函总理衙门支持郭嵩焘,认为琉球的入贡,即使朝廷不主动宽免,倘若琉球最终能够获得独立,宽免入贡也会是必然之事。与其被动宽免,反不如主动宽免,如此,则既不伤国家的体面,又能免去许多纠纷,维持琉球的独立。
【朝廷:若能保存琉球社稷,不妨让日本“一体均沾”列强在华利益】
1880年,日使竹添进一郎到中国商讨琉球事件, 提出“分岛改约”方案。按此方案,将琉球贫瘠的宫古、八重山划归中国, 作为交换, 中国应让日本“一体均沾”享有其他国家在中国的权益。
1881年二月初二,清廷颁布处理琉球事务的上谕,相当于是给相关人员的一份指导性文件。上谕说:“……原议商务一体均沾一条为日本约章所无,今欲援西国约章办理,原非必不可行,惟此案因球案而起,中国以存球为重,若如所议划分两岛,于存球祀一层未臻妥善,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再向日本使臣悉心妥商,俟球案妥结,商务自可议行。”
上谕的主旨是认为琉事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存球祀”,即:如果日本能够满足琉球复国这一条件,则其所要求的“一体均沾”享有其他国家在中国权益,也是可以商量的。
总理衙门遂根据这份上谕的精神,与日本议定了一个专条,称:“载明分界以后, 彼此永远不相干预, 庶以后中国如何设法存球,日本无从置喙。”
朝廷似乎觉得如此结束琉球事件是最佳选择,既避免了中日交恶,又可以使帝国政治制度中至关重要的“朝贡体系”一环免遭冲击。但在李鸿章看来,朝贡体系下宗主国的虚名毫无价值,但让日本“一体均沾”享有其他国家在中国一样的权益,则必然为祸甚远——更何况,如此分割琉球诸岛,对中国而言是徒增防御之累赘,琉球即便复国也无法在日本的威胁下生存。在李的坚持下,朝廷以同意日本“一体均沾”列强在华利益换取保存琉球社稷的计划中止。
之后的交涉陷入僵局:李鸿章一意坚持保存琉球王国,再三对日使强调中国在琉球问题上没有领土利益诉求,要求恢复琉球王室对琉球的统治或者局部统治;但日本既旨在吞并琉球,对琉球国的存在必不能容忍,竹添进一致函李鸿章,强硬表示:“将中部归琉球复国立君, 则我国决不能从”。
及至中俄围绕伊犁问题发生外交摩擦,日本乘机讹诈,驻日公使黎庶昌与日方擅自商定了一个“善了”琉球问题的办法:日允中仍认琉球为国, 听凭尚氏朝贡中国, 册封一了, 定日将琉球设县, 理其内治, 释回尚氏任为县令, 子孙世袭。但日意欲声明是专属。”
李鸿章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善后办法”的荒诞:琉球复国自然是最好不过,但将琉球国王改称琉球县令,即便“世袭”,与不独立又能有何区别?日方不过意欲借此骗取清廷对琉球乃日本专属的一纸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