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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氏弃儿”引发的沉思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2  文章来源:散文在线   更新时间:2012-3-21 16:54:32  【字体:
当我看到《湖南邵阳计生官员抢婴儿牟利,每名3000美元外销》一文后,不相信这是真的新闻调查,可事实摆在那里不得不面对,真是匪夷所思,感到无比愤慨。这还是共产党执政的邵阳吗?计生官员抢婴儿外销美国、荷兰等国赚取美元牟利,把他们当成了商品,性质是恶劣的。自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被确定为中国基本国策后,湖南隆回县连续十余年保持湖南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的称号,其制定的处罚和考核细则严苛到了极点。在层层考核压力下,基层政府不惜动用暴力手段。在隆回县抢孩子最为严重的高平镇乡村,常常可以看到诸如“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等标语。其意思就是计生干部给违反政策的家庭,做思想工作只需三分钟时间,再没做通,家里值钱的家当就将像被龙卷风过境一样被一扫而空。有村民透露,在1997年以前,当地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是“打烂房子”、“抓大人”。2000年以后,则开始“没收小孩”,计生办人员进村入户,将涉嫌违法生育、抚养的婴幼儿强行抱走。
  “没收小孩”的流程,是隆回的计生干部,以村民非法超生或非法收养弃婴为理由,在村干部的带领下,迅速包围目标家庭,先把孩子抱走。然后要孩子的父母,在两天之内拿出六千至一万的赎金去赎回孩子,说是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些无辜的婴幼儿竟成为某些人公然敲诈勒索的肉票,如果超过两天期限后,你就是再拿一万也赎不回孩子了。他们把孩子已经送到福利院,将孩子的名字统一改成姓“邵阳”的“邵”,让福利院的人把孩子卖往他乡或国外家庭领养,买孩子的人要给福利院一笔价格不菲的赞助费。然后福利院又再把这些赞助费,回扣给计生干部,每送一名婴幼儿计生干部可得1000元回报。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黑色产业链。福利院和计生干部靠卖孩子赚了大钱,他们笑对“一票否决”的考核舒心的很。而失去孩子的父母却从此常常撕心裂肺的疼痛,久久无法排解。
  以前,只听说过计生干部牵老百姓的猪、牛、羊,抬老百姓值钱的家具,要罚款人们都能理解。根本没有听说过要没收老百姓的孩子、抢老百姓孩子拿去卖的,真是天下奇闻。村民杨理兵向记者讲述说:“从2002年至2005年间,高平镇出现抢婴潮”。他头胎女儿杨玲2005年尚在襁褓中,就被“没收”了。因为家里穷,他和妻子双双外出在深圳打工,女儿由爷爷奶奶抚养,计生干部以为这个女孩是被老人收养的,因此以杨家未交社会抚养费为由,带走了这个婴儿。两老不知所措连忙找亲友借钱仍筹不足,最后孩子被送到了邵阳市社会福利院。等杨理兵从深圳赶回家,小孩已经被送走,四年后,杨理兵终于得知女儿的下落远在美国。当时杨理兵恕气难平,砸了办公桌,与有关人员大打出手。计生干部自知理亏,承诺允许他以后生两个小孩,办两个准生证不用交罚款。
  自2003年以来,衡阳县福利院“买进”的婴儿最多,为409名,衡山县福利院“买进”232名,衡南县福利院“买进”婴儿169名。福利院,这本该为社会流浪儿、弃婴提供福利的部门,却成了披着羊皮的狼,竟能将“被弃婴”变成弃婴,与人贩子勾结,沆瀣一气,将这些被弃婴做为牟利的工具。经湖南省祁东县法院的判决证实,为了多向境外输送可供收养的婴儿,衡阳市各福利院不但给职工下达搜寻婴儿的任务,甚至主动通过人贩子等各种中间人“收购”婴儿。福利院至多支付两三千元人民币“买入”婴幼儿,送养国外后即可获得3000美元。
  古时,几个侠士的牺牲,成就了一个孤儿的成长和复仇,“赵氏孤儿”的故事流传至今。文明发展到今天,却是公权力阴影下新增“邵氏弃儿”,何其讽刺。在全国公安部门高压打拐的今天,有些公权力机构竟然是骨肉分离悲剧的制造者,不能不令人震惊。2009年7月,媒体报道贵州镇远县,计生部门将交不出罚款的超生婴儿强行抱走,送入福利院后再通过“寻亲公告”等程序,将其变为“弃婴”,多名婴儿被送养到美国、荷兰及西班牙等国,受到网民的口诛笔伐,这次披露“邵氏弃儿”基本上是同一个模式,计生部门将超生婴儿抢送到福利院,伪造数据把这些孩子“漂白”成弃儿后,进入国际收养渠道,并在涉外领养过程中获得巨额补助。此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强烈关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没有一项条款是允许计生干部可以“没收小孩”的。这样强行改变他人家庭、婴幼儿的一生命运,是违法行为。因此,不管是上级政府还是有关部门,都应该对此事违法、违规之处进行调查。这些人的胆子怎么就这么大呢?到了无法无天的程度。这和人类史上罪恶的“黑奴贸易”何异,简直有过而无不及。
  邵氏弃儿事件,只是地方政府计划生育野蛮执法的一个缩影,正值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周年之际,从国家层面上应该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反思和调整。至少,国家应该用法治手段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我认为要杜绝类似悲剧,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放开生育控制,让“二胎生育”合法化,铲除基层政府赖以寻租的土壤。从中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来看,中国人口形势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人口增速已大为放缓。与其让县乡政府凭借早已过时的生育控制政策寻租牟利,不如有条件的放开“二胎”,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和谐。当前生育政策在一些地方,已异化为践踏生命尊严、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的工具,酿成了巨大的政治和社会代价。放开“二胎”、在生育问题上还权于民,不仅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也是尊重公民权利的最好体现。
  3000美元抑或更多的“赞助费”,以法律法规之外的“惯例”形式出现,促成了整个利益链条的形成,也将收养婴儿这一种慈善行为,变成了拆散血亲的罪恶。人们看到“邵氏弃儿”暗藏着巨大的利益。发放生育许可证、征收“问题婴儿”罚款(后改为社会抚养费),以及“一票否决”所牵涉的官员前途,都是利益所在。计生官员抢夺婴童,这是一种泯灭良知,践踏基本伦理的工作方式,应该受到全社会的遣责。从隆回县连续十多年获得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的称号来看,其背后是一系列惊人的违法行政才取得的佳绩。他们不惜一切手段完成工作任务,哪怕涉嫌违法也无所畏惧。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皆因有政策“撑腰”:计划生育是国策,自上而下被层层纳入政绩考核,基层部门自然不敢怠慢。同时,法律规定,凡是违规生育就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收,收多少,取决于县乡计生部门自己订。只要权力缺乏监督,就会被滥用。
  “没收小孩”侵犯的不仅仅是孩子父母的权利,更是没有把那些孩子当公民。不管超不超生,孩子永远是祖国的未来,只要降临到这个国度,人生而平等,就有必要一视同仁地去对待他们,怎么可以把他们法定为“弃儿”?即使国法定罪,那也是大人之罪,与婴幼儿何辜?事件曝光后,湖南省邵阳市委、市政府及隆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报道中所提及的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抢夺婴儿的行为,为何几年来没有受到法律追究,是老百姓没有控告吗?答案是否定的,这些失去孩子的父母多次上访过,没有妥善解决。至今仍有部分家长锲而不舍地寻亲,才使类似事件通过媒体开始浮出水面。可以说,抢婴行为完全是在法律纵容、政府鼓励的情况下产生并不断发生的。如果事实成立,说明邵阳地方政府计划生育机构的某些公仆们,利用了政策和职务之便,充当起了“人贩子”的角色。以国家政策为幌子,肆无忌惮大搞违法乱纪的勾当,不仅直接对老百姓的利益造成巨大伤害,更是亵渎了国家的基本国策,损害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公信力。如果事件真实,计生部门与福利院两者存在利益勾结,这就涉嫌贩卖人口等刑事犯罪,司法部门决不能等闲视之。必须要将这一群体有关人员施已重刑,严惩相关责任人,才能平息民愤,抚慰民众那颗受伤的心。
  五年前,邵阳市和隆回县关于“没收小孩”就已经调查过一次,如果这次调查的结果与上次还是一样,当事村民与媒体肯定不能接受。如果调查结果不一样,就意味着联合调查组要“自抽嘴巴”,甚至要承担渎职乃至包庇的责任,有这个勇气吗?“邵氏弃儿”事件若被查实,公职人员的行为已涉嫌拐卖儿童罪。那不仅计生部门的直接责任人要负法律责任,隆回县乃至邵阳市的有关领导也难辞其咎。邵氏弃儿案引发的调查和舆论风暴,还在继续发酵。此案已经引起中央高层关注,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已对邵氏弃儿案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面彻查,期待政府会做出令百姓欣慰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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